华东师范大学学生校长助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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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东师范大学学生校长助理办公室例会制度

发布日期: 2015-12-20 浏览次数: 608

第一条 为有效开展学生校长助理日常工作,及时总结工作,由学生校长助理办公室设置本例会制度

第二条 办公室实行轮值主席制度,由轮值主席做好协调和检查工作

第三条 轮值主席由助理团成员轮流担任,每周日更替,即从当次例会结束到下一次例会结束

第四条 例会由轮值主席主持,由下次轮值主席负责会议记录,记录于《会议记录》中

第五条 例会时间地点由助理团成员统一协商确定,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

第六条 例会内容包括整理和汇报本周工作,交流工作心得,并重点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下一周计划

第七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


2014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