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东师范大学学生校长助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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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东师范大学学生校长助理办公室值班制度

发布日期: 2015-12-20 浏览次数: 821

第一条 为进一步拓宽学生与学校沟通交流的渠道,为同学们搭建反应意见或建议的新平台,并对学生校长助理的工作进行监督,由学生校长助理办公室设置本值班制度

第二条 办公室实行助理团成员轮流值班制度,由轮值主席做好协调和检查工作第三条 当值助理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,不准擅自脱岗。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向轮值主席请假,并由轮值主席另行安排人员进行递补,并做好递补记录

第四条 信箱:当值助理要认真做好信件记录工作,记录于《信件记录表》中,并分类整理于《意见记录表》中

第五条 来访:当值助理要认真做好来访记录工作,记录于《来访记录表》中,并分类整理于《意见记录表》中

第六条 来电:当值助理要认真做好来电记录工作,记录于《来电记录表》中,并分类整理于《意见记录表》中

第七条 邮件:当值助理要认真整理昨日17:00至当日17:00助理邮箱邮件,分类整理于《意见记录表》中

第八条 平台:当值助理要认真整理昨日17:00至当日17:00平台及各网络平台有用信息,分类整理于《意见记录表》中

第九条 当值助理需跟进两天前的意见处理情况,并修改《意见记录表》及《汇总表》,当值助理需将当日更新的《意见记录表》群发于助理团

第十条 当值助理需填写《值班日志》,总结当日工作情况

第十一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



2014年12月31日